我司顺利通过国家人防办全国首批防化战时通风资质
时间 :16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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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贺我司在2016年07月05日成功取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防化战时通风资质的行政许可。公告部分如下: 根据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)及国家人防办颁发的《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人防〔2013〕417号)、《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人防〔2013〕227号)、《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人防〔2014〕438号),现将审查合格的180家申报单位予以公示,公示期10个工作日。具体公示如下: 三、人防工程防护(化)设备资格 3.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(战时通风)资格 上海菁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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